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什么时间发布的?
答: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9年1月14日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2、特种设备是如何定义的?
答:所谓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七种特种设备。
3、谁是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主要负责人?
答: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在本单位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具有决策权和指挥权的领导人员,包括厂长、经理以及其他主要的领导人员。
4、压力管道元件包括哪些内容?
答:压力管道元件是指压力管道用的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部件。
5、何谓安全附件?
答:安全附件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压力设备上用于控制温度、压力、容量、液位等技术参数的测量、控制仪表或装置,通常指安全阀、爆破片、液(水)位计、温度计等及其数据采集处理装置。
6、何谓安全保护装置?
答:我公司安全保护装置是指电梯、起重机械、机电产品上,用于控制位置、速度、防止坠落的装置,通常指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制动器、限位装置、安全带(压杠)、门锁及其联锁装置等。